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于6月23日发布第32号和第33号令,每一项都包含《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及“批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国投资的特殊行政措施(负面清单)(2020版)将于今年7月23日生效。”外国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版)”和“特殊行政措施” 《关于获得外国投资(自由清单)(2019年版)》将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被废除。
根据仅减少而不增加的原则,该修订进一步减少了获得外国投资的负面清单,并改善了服务,生产和农业的开放度。其中,国家负面清单从40个减少到33个,减少率为17.5%,部分开放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从37个减少到30个,减少率为18.9%,部分开放1个。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说,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已经彻底研究了外国投资进入国民待遇制度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解决这一问题。不断提高开放度。 2019年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已正式确立了入境前国民待遇和法律法规一级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获取外国投资的负面清单包含禁止或限制投资领域的统一清单。给予外资国民待遇。从2017年到2019年,与全球跨国投资的持续下降相关的中国吸引了1363亿美元,1383亿美元和1412亿美元的外资。因此,中国在全球范围内排名第二,并实现了稳定增长和稳定增长。质量。